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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2022-08-08 17:45:25

  为提高公文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收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参照协会机关公文办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办理

  收文处理的程序:收文、登记、拟签、阅批、分流、承办、归档。

  (一)外单位所有来文(含上级来文、委机关来文、省级其他单位来文等)及各处(局)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综合协调部办理收文手续。

  (二)综合协调部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公文处理签,并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三)文件管理人员将文件送综合协调部负责人、分管领导、秘书长逐级阅示。呈秘书长阅示后,由综合协调部按照领导批示将文件分送各部或直接进行办理。

  (四)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

  (五)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综合协调部进行归档。

  (六)机要保密件应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送领导阅示,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机要保密件的清退工作。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流程:拟稿、审核、(会签)、签发、登记编号、印发、归档。

  (一)凡需统一编制基金会文号的公文,全部纳入发文范围。

  (二)凡需制发的公文,须填写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发文稿纸,由拟稿人签字,不需会签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需会签的文件经由有关部门办理会签后,由综合协调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最后由秘书长签发。

  (三)经签发的公文,统一由综合协调部编制文号并付印。

  (四)签发后的公文,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

  (五)公文办完后,综合协调部应及时将公文签发稿、正本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三、其他

  对外报送的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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