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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政厅慈善处杨春:贵州慈善事业发展困境与优化策略探析

2026-05-08 21:31:36/来源:民政文选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州省立足本土实际,持续健全完善慈善政策体系,稳步壮大慈善组织队伍,不断创新丰富慈善实践形式,营造崇善向善的浓厚社会氛围,逐步夯实了慈善事业从“无”到“有”的发展基础。进入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慈善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关键性跨越,贵州慈善事业仍存在诸多短板及发展瓶颈,亟须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持续推动慈善事业提质增效、行稳致远,充分发挥其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民生改善与共同富裕。

一、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慈善组织体系不健全,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

贵州省慈善组织总体呈现出总量偏少、规模偏小的特点。从区域布局看,慈善组织主要集中在贵阳市等中心城市,偏远地区和基层社区慈善组织覆盖不足。在行政管理层面,基层慈善管理力量薄弱,专职从事慈善行政管理的人员数量偏少。在慈善组织层面,全省慈善组织总量偏少、结构失衡,占全省社会组织的比例偏低,县级慈善组织普遍存在兼职化现象,部分县级慈善组织运行低效,甚至存在少量“僵尸组织”。在组织建设层面,多数慈善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党组织覆盖率偏低,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完善,部分慈善组织缺乏运行保障能力,劝募、项目执行等工作难以高效开展。

(二)慈善运行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效率偏低

全省慈善活动各环节运行缺乏高效的推进机制。在募捐环节,部分慈善组织缺乏专业的劝募能力,募捐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募捐效率参差不齐。在资产管理环节,一些慈善组织缺乏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未建立科学的保值增值机制,慈善财产多以活期存款等形式存在。在项目管理环节,部分慈善组织项目设计缺乏针对性,项目执行流程不规范,预算管理不严格,项目实施成效缺乏有效评估。在行业管理环节,行业自律机制不够完善,相关管理指引的落地力度不足,部分地区行业管理职责不明确。此外,慈善资源配置分散,政府、企业与社会力量之间缺乏有效联动,资金使用较难统筹,重复投入、投入不足现象并存。

(三)慈善创新发展不足,文化培育亟待加强

全省慈善领域创新投入不足、创新举措不多,同质化发展严重。在创新投入方面,仅有极少数慈善组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新探索、人员培训和品牌打造。在项目创新方面,慈善项目同质化现象突出,多数慈善组织的项目集中在捐资助学、助医等传统领域,缺乏对新兴公益领域的探索。在形式创新方面,互联网慈善、慈善信托等新型慈善形式发展滞后,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赋能不足。在慈善文化建设方面,慈善理念传播深度不够,公众对慈善的认知仍停留在传统救助层面,慈善宣传缺乏系统性、持续性,“中华慈善日”“贵州慈善周”等活动宣传力度不足,日常宣传覆盖面有限。

(四)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在政策支持方面,部分地区未建立健全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慈善工作未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仍待加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支持慈善事业的形式相对单一,政府购买慈善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限,市、县两级缺乏对慈善组织孵化、人才培养、项目发展的资金支持。监管体系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健全,慈善组织评估体系不够科学。慈善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相关审批流程仍需优化。

二、推动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强慈善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组织根基

一是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明确由具备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负责慈善行政管理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赋予的法定监管职责。通过事业单位人员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每个县(市、区)配备至少1名熟悉慈善业务的工作人员,推动区域慈善事业发展,消除基层管理“空白点”。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基层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慈善主体建设。制定慈善组织培育发展规划,推动慈善组织数量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35年,全省慈善组织数量占全省社会组织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聚焦县级薄弱环节,推动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5家慈善组织,且至少1家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在乡镇(街道)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专项基金和慈善联络点,在社区建立慈善服务站,打通慈善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慈善会社会化、专业化转型,理顺民政部门与慈善会的管理关系,激发其自主发展活力。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实现慈善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募捐策划、项目设计等专题培训,鼓励参加职业资格认证;搭建高校与慈善组织合作平台,吸纳专业毕业生投身慈善事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引进专业人才。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出台管理办法,建立星级评定、积分兑换等激励机制。培育专业劝募队伍,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提高募捐专业化水平。建立慈善人才保障机制,探索制定薪酬指导标准,完善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激励制度,设立人才孵化“资金池”。

(二)规范运行机制,提升慈善治理综合效能

一是提高款物募捐使用效能。慈善组织应当建立科学的募捐效率考评体系,围绕募捐规模、成本控制、资金使用效益等核心指标开展考评并公开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引导慈善组织结合贵州实际,聚焦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募捐。深化与主流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合作,拓宽募捐渠道,提升社会参与度。

二是提升慈善财产管理效能。民政部门应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展投资理财专题培训,提升慈善组织资产管理水平。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开发低风险的慈善组织专属投资理财产品,引导慈善组织与合规金融机构合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健全慈善财产收支管理、财务核算、审计监督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民政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保障财产安全。

三是提升慈善项目协作效能。民政部门应积极搭建慈善组织与专业执行机构合作平台,形成“慈善筹款+专业执行”分工协作模式。建立项目执行单位考评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慈善组织应建立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设计阶段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实施阶段加强过程监管,收尾阶段引入第三方开展成效评估。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制订应急慈善工作预案和标准流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突发事件慈善救助效率。建立慈善组织能力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并公开结果。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行业行为规范,维护行业形象。鼓励组织在项目设计中预留评估经费,通过第三方评估、受益人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信任。

四是提升行业组织自律效能。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制定并完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细化慈善物资捐赠、保值增值投资等配套指引,推动制度落地。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劝退等处理。推广部分地区慈善联合总会统筹行业管理和募捐工作的经验,建立行业交流合作机制,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制定小型组织能力建设标准,提供项目设计、财务管理等标准化服务。

(三)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慈善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大创新投入。民政部门设立慈善创新专项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支持慈善组织探索公益新领域、开发新项目、采用新形式。指导慈善组织将创新纳入发展规划,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预算用于创新投入,重点支持人员培训、项目研发、品牌打造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慈善创新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是打造慈善品牌。实施慈善项目品牌化战略,集中力量打造“善行贵州”等特色品牌项目,支持慈善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开发新型公益项目。引入专业团队提供项目策划、包装、推广服务,建立品牌培育扶持机制。拓宽慈善服务领域,鼓励慈善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养老托幼、生态保护等社会治理领域。

三是拓展慈善模式。推动慈善组织数字化转型,加快省级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出台支持政策,简化设立流程,鼓励与信托机构合作,形成慈善财产隔离保护机制。探索公益众筹、慈善义卖等新型慈善形式,丰富参与渠道。

四是完善治理机制。指导慈善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机制。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时限,推动募捐、资金使用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建立捐赠人反馈机制和受益人沟通机制,提升捐赠人满意度和服务针对性。

(四)深化协同合作,凝聚多元共治发展合力

一是引导省内慈善组织“走出去”。支持贵州省内慈善组织参与国际公益交流,争取合法国际公益组织在贵州开展项目,联合相关部门提供服务保障。鼓励慈善组织与国内外知名公益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对接优质资源,开展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训。加强东西部协作等区域间慈善合作,建立资源共享、项目共建、经验互鉴机制。

二是鼓励将省外慈善资源“请进来”。依托“村超”“村BA”的全国影响力,在活动现场设立公益展区、发起爱心捐赠活动,邀请省外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开展专项公益项目,参与公益互动。串联红色教育基地,打造“红色公益研学路线”,引导省外慈善组织到贵州开展党建活动,让爱心力量聚焦老区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落地项目。

三是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宣传、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民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格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慈善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年报审核、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受理、调查、反馈机制。

(五)优化发展环境,厚植慈善事业生长土壤

一是加强党对慈善工作的全面领导。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细化慈善文化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政策,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将慈善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绩效考核,完善各级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优化慈善政务服务。推进慈善相关事项“一网通办”“即时办理”。加快建成全省慈善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将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等纳入线上办理,加强数据共享。拓展政府购买慈善服务范围,将适合的公益服务项目纳入购买目录;鼓励建立慈善孵化基金,为初创组织提供场地、资金、培训等孵化服务。

三是强化宣传表彰激励。争取将慈善行业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慈善评选表彰制度,指导各地建立慈善表彰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的主体予以表彰。建立慈善宣传专项机制,制订年度计划,形成全媒体宣传矩阵。常态化开展慈善政策、先进典型宣传,办好“中华慈善日”等节点性活动。推动慈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普及宣传,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新慈善宣传形式,采用短视频、公益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公众与慈善组织的黏性,推动宣传与活动有机结合。

(作者系贵州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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