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群众诉求日益多元,对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法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工作作为连接政府与社会、服务基层群众、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专业力量,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的实现。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国家战略全局,系统谋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事业迈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职业化、专业化,以扩大岗位规模、提升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制度供给与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工作从“经验型服务”向“专业型治理”转型,从“碎片化参与”向“系统性嵌入”跃升,使社会工作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制度构建:
全链条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逻辑主线,构建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四梁八柱,体现出鲜明的系统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专业根基
《意见》强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这不仅是对社会工作“价值理性”的根本要求,更是确保专业服务不偏离人民立场的制度保障。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从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二)完善职业化建设,拓展服务边界
文件聚焦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青少年事务、教育辅导、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家庭、社区矫正、就业服务、卫生健康、残疾人服务等关键领域,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职业任务与标准。这一布局既回应了当前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也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辟了广阔空间。通过发挥职业分类对就业创业的引导作用,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新领域、新模式,有助于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就业增长点,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深化专业培训,提升实务能力
《意见》突出抓好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调分领域、分区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结合实际对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完善继续教育制度。这一举措直指当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能力不强”的现实短板,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了坚实支撑。
(四)加强专业教育,推动产学研融合
文件要求加强对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升成果转化利用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高水平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点,优化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比重,鼓励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实习实践。这一部署有利于打通高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壁垒,构建“理论—实践—研究”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前瞻性与适应性。
三、机制创新:
优化使用、评价与激励体系
(五)优化布局与使用,推动服务下沉
《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使用范围,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均衡发展;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到农村、中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开展服务,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这一导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推动优质社会工作资源向基层一线、向薄弱地区、向特殊群体倾斜,实现服务公平可及。
(六)扩大岗位规模,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文件强调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机关单位根据实际设置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单位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纳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打破了社会工作岗位“有需求、无岗位”“有服务、无保障”的困境,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稳定的职业预期与发展空间。
(七)规范使用,提升服务效能
《意见》要求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引导用人单位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推动健全社会工作者流动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这些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供给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八)健全评价标准与评价方式,强化实绩导向
《意见》提出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标准,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的职业道德规范;探索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将工作实绩、服务对象满意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等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评价与使用、待遇相衔接。这一评价体系摒弃了“唯学历、唯资历”的传统思维,突出了“以实绩论英雄”的现代治理理念,有利于激发社会工作者的内生动力与职业荣誉感。
(九)改革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认证体系
文件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推动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支持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单独划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改进和优化登记服务方式。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职业资格制度的科学性与适应性,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吸引力与社会认同度。
(十)合理确定薪酬待遇,体现价值回报
《意见》要求综合职业资格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社会工作者薪酬水平;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要将工作量、工作难度等作为成本核算主要因素。这一政策导向体现了“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有助于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获得感,稳定队伍、吸引人才。
(十一)完善激励措施,营造尊崇氛围
文件提出对长期扎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业绩的社会工作者,按规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鼓励群团组织按规定吸纳优秀社会工作者挂职或兼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展现社会工作者风采,将社会工作者纳入“最美社会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范围。这些举措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社会工作、支持专业服务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工作职业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强化党的领导与部门协同
《意见》强调坚持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研究部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这一顶层设计确保了社会工作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也为跨部门协同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按规定支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这体现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治理思路,有助于形成社会工作发展的合力。
结语
两办《意见》的出台,是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已从“边缘探索”走向“主流建制”。在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背景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仅关乎民生福祉的改善,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与和谐稳定的维系。
面向未来,社会工作必须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发展方向,以制度供给保障人才成长,以专业能力提升服务效能,以机制创新激发队伍活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服务更有温度、治理更具精度、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
社会工作,正当其时;专业之路,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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